省航務局以扎實推進作風革命效能革命為契機,用活一線工作法,深入開展為期120多天的景洪港水域水路交通安全隱患專項治理行動,全方位排查景洪港水域安全隱患,著力推動安全監管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推進安全治理規范化,筑牢水運安全防線。
把握“三條主線”,全面壓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把握“問題導向”主線,兩次召開專題會議查找隱患原因;把握“風險防控”主線,現場督導西雙版納州交通運輸局和港務局列出安全責任清單,層層壓實責任;把握“隱患排查”主線,開展現場督導2次,常態化專項檢查38次,共查出問題103項,均整改完成。
突出“四項精準”,扎實開展問題隱患排查治理。突出精準找問題,對景洪港水域所有船舶進行詳細摸底,根據船長、船齡和船舶類型全面排查實船安全技術現狀,列出問題隱患清單;突出精準定方案,明確整治目標、任務及實施步驟,完善瀾滄江—湄公河西雙版納州水域經營管理單位及從業人員社會治安管理檔案資料,強化監管;突出精準定措施,對特定企業、船舶,尤其是小型營運快艇進行針對性排查,實現安全隱患和風險點精準檢查;突出精準抓整改,強化督導檢查、跟蹤落實、復查銷號等措施,實現安全隱患和風險點精準整改。
強化“五項發力”,全面提升安全生產防護體系。在推動建章立制上發力,督促指導西雙版納州港務局印發《景洪港中心碼頭運行管理實施辦法起草工作方案》,制定《景洪港中心碼頭運行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云南省小型客運船舶運輸管理辦法》(試行),實現清單化管理;在強化督查檢查上發力,開展兩次督查,查出并整改問題29項。開展景洪港附近水域小型船舶航運企業現場檢查,完成11家小型船舶運輸企業、51艘船舶核查,進一步強化小型客運船舶運輸經營資質、經營行為等的監管;在嚴格公正執法上發力,停止提供風馳快艇公司的作業泊位,向其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發布《關于劃定景洪港中心碼頭船舶錨泊作業區域的通告》,規范碼頭泊位使用;在加強源頭管控上發力,對44艘老舊船舶、33艘重大改建船舶和117艘疑似脫檢漏檢船舶進行專項整治,目前已整改180艘,還有14艘船舶正在整改;在突出聯動共治上發力,指導西雙版納地方海事局與州消防救援支隊、西雙版納海事局、瀾滄江水上公安分局簽訂業務共管協議,形成水上搜救和整治水上違法活動的信息共享、業務互動機制。
通過有效治理,景洪港水域安全隱患得以消除,港口碼頭、涉客企業、船舶船員等管理得以規范,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治理由治標向治本轉變。